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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加入时间:2008-4-3)
8月6日至9日,由宜春市安监局相关人员带队,从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抽调分管煤矿安全生产的领导,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异地交*执法检查。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馈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历时四天,共检查24处矿井,其中下井检查12处。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19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9份、行政处罚告知书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查出各类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141条,罚款1.1万元,责令停止作业采掘工作面3个。

  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对下达了执法指令的矿井,要求当地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按要求进行整改。

  二、各地前阶段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6月上旬以来,各地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发现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确保了全市煤矿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截止7月20日,全市173处矿井中除6处自行停工停产或列入关闭之列外,已有167处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602条,已整改1466条,整改率为91.5%;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条,已整改2条,整改率为75%。通过此次检查,认为前阶段专项行动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大部分地方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及时转发了上级有关文件,通过多种形式研究和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大部分矿井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高安市、袁州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了认真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高安市独城镇召开党政班子会,对专项行动专门进行了研究,并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大部分地方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了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区域、重点矿井和重点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大部分矿井确定了治理重点,细化了治理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 落实了整改责任人、资金和安全措施。丰城市确定秀市镇水患、洛市镇提升运输、尚庄街办瓦斯、曲江镇顶板为重点乡(镇)和隐患,在四个乡(镇)分别召开现场办公会,以乡(镇)为单位分片集中实行6至10天的停产整改,做到隐患不消除、验收不合格不恢复生产。

  (三)强化监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各地加强了对专项行动的检查和指导,促使专项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宜丰县制定了现场检查要点,进一步规范了检查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了隐患整改专人跟踪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冒高温、战酷暑,深入一线、盯紧看牢,在矿区不停顿地进行巡查。据统计,6至7月两个月时间,仅县、乡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就累计检查261矿次,参检人数达902人次。

  (四)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有限、任务繁重,各地把专项行动与瓦斯治理、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等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开展,全面推进。在瓦斯治理上,督促煤矿企业继续严守“三条高压线”,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不断完善瓦斯监控系统,做到装备到位、数据准确、断电可*,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正常使用;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加强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日常检查。在整顿关闭上,多次组织对前阶段已关闭矿井的督查,确保关死关实;确定了整顿关闭第三阶段的关闭矿井名单,限期实施关闭。在资源整合上,按照以整合促进关闭的要求,部分县(市、区)落实了市政府下达的关闭指标任务,并正在抓紧修订县级煤炭资源整合规划。在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上,大力贯彻《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将《指导意见》发放到每处矿井,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此次检查情况看,各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专项行动进展是顺利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通过此次检查,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有的地方和企业对专项行动重视不够。有的地方和企业对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没有将任务层层部署落实下去,没有开展自查自纠,没有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或者工作方案照搬照套、内容空洞、重点不突出、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有的地方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自6月上旬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全市相继发生两起较大瓦斯事故,死亡8人。这充分暴露出有的地方和企业没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尤其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实。从此次检查情况看,各类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仍然严重,反映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等突出问题。

  (三)有的地方和企业专项行动信息报送不及时。大部分地方和企业都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不主动的问题,每次都需要反复催报。有的仅报送了报表,没有报送文字说明。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一)继续积极深入推进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既是遏制煤矿事故多发势头的断然措施,也是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提高煤矿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建立长效机制之策;既是一项集中开展的活动,也是一项需要持续努力、常抓不懈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治理,确保实现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存在重大隐患而不及时整改消除的,煤矿企业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一旦因此发生事故,必须依法追究、从严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不懈,扎实工作,深入井下,严处重罚,尤其要加强对思想认识不到位、隐患严重、专项行动进展迟缓的地方和企业的检查监督指导。对下达的执法指令,要跟踪督办。要把专项行动与瓦斯治理、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等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基础。

  (三)做好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认真进行调度统计和综合分析,每月21日前,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时向市安监局上报相关报表和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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