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 政府发文 >> 正文
关于印发《奉新县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加入时间:2008-6-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切实搞好2008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奉新县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普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大好时机。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并制定好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奉新电视台、奉新通讯等新闻媒体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主题,大力宣传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主动与新闻单位加强联系,精心组织一批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的稿件。各乡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紧扣主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全县上下联动的宣传态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形式多样,突出主题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活动要贴近生产一线、贴近群众生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特别是要组织好6月8日的咨询日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同时,要组织好职工和社区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知识竞赛及文艺演出等活动。
     四、加强检查,落实责任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并加大整改力度。同时,各企业、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于6月30日前书面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三日
 

  • 上一篇文章: 关于表彰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人个的决定

  • 下一篇文章: 关于举办全县危化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 Copyright 2008-2010©奉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奉新县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