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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汇报会上的讲话
(加入时间:2008-7-23)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作个发言:
一、市政府督查组在我县督查情况通报。(见通报)
二、我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检查情况通报。
根据《奉新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工作方案》奉府办发[2008]31号文的工作部署。从2008年5月上旬开始,我局对工业园区重灾企业,部分重灾乡镇企业及各类高险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工业园区企业
1、整个园区消防设施不足,消防通道不够,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栓,消防水压不够,有些企业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大部分企业不按规定设立安全机构,无专职甚至无兼职安全员,无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力度不大,特别是岗前培训不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较多。
5、从业人员不按规定穿戴防护劳动用品。
(二)非煤山企业
1、地上开采矿山的通风系统不规范(兴发瓷矿、赣西瓷矿、南方矿业公司、科富公司等)。
2、大部分露天采矿场开采方式达不到安全要求,开采坡度大于70°(虬岭采石场、闽乐采石场特别严重)。
3、部分企业火供产品管理不规范,仓储达不到安全要求。
4、兴发瓷矿、南方矿业公司的特种设备未检测。
5、施工人员戴安全帽作业。
(三)危化品生产经营作业
1、有些企业无证使用危化品(环宇公司、亿豪公司等)。
2、应急救援工作不健全。
3、现场管理不严格。
4、非法运输危化品现象时有发生。
5、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不力。
(四)乡镇竹地板企业
我们检查了二十一家乡镇竹地板企业,普遍存在如下安全隐患。
1、绝大多数企业的厂房都达不到安全要求。
2、作业现场混乱,安全通道不畅,乱拉乱接电线。
3、职工在生产车间吸烟。
4、消防设施严重不足,火灾隐患十分严重。
5、不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防护用品。
6、无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
7、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五)建筑施工工地
1、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2、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作业。
3、有些工地(园区和乡镇)仍在使用毛竹脚手架。
我们这次检查共下达监察指令书100多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这些企业我们将继续跟踪督查,如不能整改到位,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三、奥运期间的工作措施
为确保奥运期间全县的安全稳定。
我局将对我们直接监管的行业将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1、全县存在安全隐患的所有非煤山企业在奥运期间一律停产整改。
2、确需要生产的,除下(矿长),必须跟班作业外,所在乡镇必须有一名副科级领导驻矿督查。
3、企业不准超负荷,超能力组织生产。
4、火供产品除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外,每天都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管。
5、全县有危化品生产企业原则上要求停产检修。
6、严禁运输剧毒化学危险品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
7、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储存,经营场所一律停止经营。
8、重要危险源必须24小时有专人监控。
9、烟花爆竹仓库要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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